外語文檢定獎勵申請規範
- 請參照《外語文檢定獎勵金辦法》,查看成績是否符合【第四條 通過各項外語文能力檢定之獎勵標準】,若符合資格即可提出申請。
- 外語成績須為在學期間報考,且成績有效期限兩年內。
- 非在學身分(例如:畢業、休學)不可申請。
- 同一學號一個級數只能申請一次。若同一學期重複申請,中心將以級數較高者認定。
- 此獎勵金以鼓勵學生進步為主,只能由級數低往級數高申請。
- 若獎金申請資料繳交後,請至出納組確認綁定銀行帳戶(郵局或兆豐銀行帳戶)。
英文獎勵金申請流程
請準備並攜帶以下資料,至語言中心辦理。
- 攜帶證書「正本」或 成績單「正本」以供查驗。
- 【成績單或證書影本一份】(請寫上系級、學號、中文姓名)
- 【學生證影本一份】(要有照片)
- 【申請書一份】 申請書下載
※委託他人繳交資料,受託人請攜帶以上【委託人的資料】與【委託人的學生證正本】至語言中心繳交。
每學期申請資訊請見本校行政公告。